很久很久以前。
东郊森林就是一座灵山。
这座灵山充沛的灵力孕育出了山灵,
那只山灵名为无奇。
当时的灵山不见一丝人烟,是完全无人存在的地方,也没有那样壮观的瀑布,完全就是原始山林的模样。
无奇从出生到成为山灵,都没有见过人类。
第一次见到人类,当时是一群人进入这座山,以及一只人形的真龙。
但那只龙身上有很重的毒伤,已是奄奄一息的状态。
虽说真龙生命垂危,但是实力仍不容小觑。
无奇见状心中一惊。
这小山哪有那本事去供奉龙王爷,担心真龙一个不爽把他这小山淹了,于是无奇开始主动去接近那只真龙。
刚开始小心翼翼毕恭毕敬地试探,后来发现这位爷性情温顺,完全没有架子,甚至还受人类使唤,说话也就越发大胆起来。
“你这只龙,为什么要到我这深山老林之中,不回你的海里去。“无奇一直住在这深山之中,可以与万物交流,自然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没见过海,却知道龙是常年生活在大海之中。
“海?“男子的眼中流露出几分迷茫。
无奇等待这真龙继续说下去,心想,这只龙,不会没见过大海吧?
但那清脆的鸟鸣蝉叫许久,也不见男子继续说下去。
男子只是呆愣愣地,一动不动地看着眼前山中草木,像是遁入空境。
直到。
一声女子甜美的呼唤在林间响起。
“龙——“
男子木讷的神色舒展开来,眼中满是点点星光与温柔,口型轻启,酝酿了片刻,他低沉浑厚,富有磁性地道:
“我在这。“
有人来了,无奇就隐去身迹。
只见那平平无奇的人类女子,牵起了男子的手,口中还略带不满地嘟囔:“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好久。“
“对不起。“男子依旧有点木讷,但是却像个吃到了糖果的小孩那样满脸心悦,。
无奇忽然明白了。
为什么身为尊贵、掌控一方风雨的神龙,会心甘情愿地受人类指使,准确地说是受那女子的指使,去砍柴挑水。
因为是爱情啊。
可惜的是,后来没过多久。
一声深沉的龙吟,一段惊神泣鬼的震动,一场连绵的大雨。
真龙化为龙身,倒在奔腾的瀑布旁,尸骨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那群与真龙一同前来的人群,也仿佛被这大水冲走,不见踪迹。
虽说陨落的硕大龙身损毁了不少山间林木,还重塑了这座山,差点将这山夷为平地,连绵大雨形成的水灾夺取无数生灵的性命。
但是留下的龙骨让这森林的灵气愈发充沛,形成的溪水与瀑布更加适宜生命的居住,经年累月,也就成了现今东郊森林的模样。
【天堂城城外】
当真正靠近天堂城,萨菲尔对天堂城的认知又更新了一番。
此刻,萨菲尔感受到烈狱与天堂,只有一墙之隔,那种强烈的对比,给他带来了难以言喻地震撼之感。
天堂城的存在无疑是赫然地把世界的人分为两类。
富人。
与人。
“天堂城没有出现之前,这块地方也和这外面的景象差不多。”维尔逊掩下眼帘,“甚至更加混乱。”
“因为它地处两国的交界处,除了饥荒、疾病、贫瘠之外的天灾之外,还有无休无止的纷争与战乱。”
“对于手无寸铁的大部分普通人来说,这里就是地狱,但是对于我们这种无户无籍的佣兵来而言,可以说是为数不多落脚之处。”
维尔逊没有带萨菲尔来过这里,所以萨菲尔肯定无法想象之前这里是多么的混乱。当维尔逊再次回到这个地方,和萨菲尔一样震撼,但他震撼的不是这平穷与富裕分明的景象。
他震撼的是,这座天堂。
原来这个世界上居然真的存在名为天堂的地方。
平穷与富裕不仅分割的是人们各自的生活水准、生存难度,那中间存在的巨大的信息差,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最简单的例子。
维尔逊在没有进入天堂城之前。
他根本不知道数字化、信息化是个什么东西,也根本想象不到,天堂城内是怎样的一种生活。
天堂城外其实比起之前,也好太多。
最起码在大地之母的威慑之下,天堂城外除了一些小偷小摸,小型的纷争之外,那种像之前那种大规模的屠杀,是不会发生的。
另一种角度来说,天堂城外部,除了贫瘠,也是拥有一份来之不易的和平。
在这个纷争不断的世界。
和平成了一种遥不可及的奢侈。
而且天堂城定期会将不需要的衣服食物发放给外面的人,所以无数因闹饥荒、战乱而来的人,不惜长途跋涉,也要来到天堂城外面安营扎寨。
大地之母盖娅无驱逐城外人之意,这导致天堂城外的流浪人口逐年徒增。
但对于城外的人而言,天堂城只是提供了些许的安宁,他们仍然要面对疾病的威胁,这样密集的人口,只要是传染性稍强的疾病,就能让大部分人命送黄泉,甚至会殃及城内的人。
迟早,盖亚都要作出取舍。
天堂城内部那样美好景象的为续,也是靠盖娅处理各种各样的纷争而来的。
并不是所有人,都向往和平。
所以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天堂城可能会有一天,像它腾空出世那样迅速地消失无踪,了无踪影。
城外有成群的流浪者,河中漂浮着尸体;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的难民;断断续续发出呻吟的病人;伸手乞讨的拾荒者。
也有,特地来天堂城朝圣,为祈求丰收与大地之母的庇护,大地之母虔诚的信徒;王侯将相充满珠光宝气来来往往的车马。
随着粗豪的女声响起。
“发馒头啦!发馒头啦!”
一群又臭又脏但稍微又些许行动力的人群,连忙起身蜂拥而去。
“禁止抢夺,乖乖排队啊!”爽朗如玉石之声的男声随即响起。
维尔逊一听声音就认出了这两人。
李灼华,李泓文。
这两人是天堂城做酒家生意的。
据说都是战争年代流落的孤儿,自小被寄养在一个专门收孤儿的女人家中,这个女人是当时在这附近开酒家的,于是两人稍微年长点就去帮忙,女人病死后,就由成年的李灼华继承家业,成了酒家新的老板娘。
可能是运气来了,新酒家正好就在天堂城内部。
当天堂城近乎一夜崛起之际。
李灼华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天堂城酒家的老板娘,生意越发红火,流水也越做越多。
不过,李灼华也没有忘记往昔那些平穷的岁月,明白吃不饱穿不暖的苦,于是有时间就会抽空到天堂城外免费发放食物。
维尔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进入酒家认识这两人的场景。
李灼华长相普通,身材矮胖,但是她店中那个给人感觉很不靠谱的店小二,却十分吸晴,身材修长,高挺的鼻尖还有一枚性感的小痣。
几乎维尔逊每次进店内,都能看到店小二身边围着的莺莺燕燕,即便身边没有女子凑前,也有不少矜持的女子在暗送秋波。
店小二李泓文,无论男女老少,来者不拒,热情好客,却没有给哪一位来客有再深入发展的意思。
“你叫什么名字?”有位女子好奇地问李泓文。
李泓文没有直面回答,反倒反问:
“你知道这酒家的老板娘叫什么?“
“我就记得好像姓李。“
“对,我跟她姓,我姓李。”李泓文风趣地道,“名为泓文,全名李泓文~”
维尔逊听完,暗道这店小二不仅长得好看,嘴巴似乎也很讨女生喜欢。
李泓文借着鹤立鸡群的身高以及良好的视力,也看到了远处的维尔逊。
“嗨!维尔逊,你回来了?”
穿过维持秩序的天堂城管理人员,维尔逊带着两人和李泓文攀谈起来。
而李灼华则忙的无暇顾及其他,连李泓文这名副其实的花瓶在一旁聊天都没有去骂几句。
“回来就来酒家喝几杯呗。这是你去接应的朋友?”
“好,记得算我们便宜点。”
“那这可得问我们老板娘咯,老板娘最大,我一个打杂的可做不了主。”说着李泓文还撇了几眼旁边的李灼华,“但是我能陪你喝酒划拳,决战到天亮。”
李泓文说着说着,只见李灼华差点被蜂拥的人群挤倒,连忙扶了一下,捏着那柔软的肉,还不忘调侃几句,“重死了重死了。”
李灼华一巴掌就呼了过去。
“还不是你不锻炼,嚷嚷什么嚷嚷。”
“啊对对对,老板娘说的对。”李泓文被骂了却依旧笑开了花,但是转眼又凶了起来,掐起没有过变声期的嗓子,使劲吼:
“挤什么挤你们!一群要饭的!再挤就一个都别吃了!!”
李灼华一巴掌又呼了过来,“逞什么威风,还不快来帮忙!”
“别打了别打了,我这张俊脸都快被你拍的快见不了人了。”
“你李大帅哥还在乎脸?!”
“那可能不在乎嘛~我可是给你招揽生意的门面。”
维尔逊见状,“那你们忙,我就先和朋友回天堂城,等晚上酒家开业吧。”
这两个人一起经历过创业的艰辛,一起面对着生活的磨难,时常拌嘴,彼此却一直不离不弃。
维尔逊一想到这两个人就想到一个词。
人间烟火气。
在天堂城里,维尔逊最喜欢去的就是这个酒家,哪怕只是看两个人斗嘴,吃些带油烟味的食物,也很能短暂地忘掉一些烦恼,很是舒心。
是个人,都会喜欢有人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