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话从艾小妮口中出来完全不一样!
想到曹美玲为了贬低明歌,连明歌的内裤都得拿出来说叨,大家对曹美玲的人品再次点了个XX!
中午群里不知道是谁发了一段视频,竟然是首席大人和明歌在沙滩上翻滚的一段录像。
录像里首席大人不停的被明歌掀翻暴揍,要不是办公室里的人对明歌再熟悉不过,简直都不敢相信视频里那个把首席大人狠狠虐的人会是明歌。
各部门有八卦者专门来明歌的部门里询问,群里更是炸翻了天。
公司的事儿明歌丝毫不知道。
明歌这一次很执拗,她不吃烙饼,她要了白米饭搭配了菠萝咕噜肉。
顺便还要了一杯豆浆,自己一个人吃的香甜。
桌子对面的李斯要的是一张烙饼以及一碟子熟牛肉片,还有凉拌三丝外带一杯牛奶。
两个人的吃食完全不是在一个频道。
各自为了炫耀一般,低头吃的欢快,当然,还不忘在期间恶狠狠瞪一眼对方的盘中餐。
米饭有什么好吃的,一粒一粒的,看着就让人没胃口!
烙饼有什么好吃的,满口的油,一嚼一嚼的,和羊吃草有什么区别,简直没食欲!
中午李斯将明歌送回,他自己貌似离开了公司,具体去了哪里明歌不知道,她意外的是下午的时候,楼上的秘书亲自给明歌送了一个键盘来,说这是首席官大人自己掏腰包买的,不算是公司里的配置。
明歌简直受宠若惊。
更惊讶的是一起的同事们,他们看明歌那目光,已经不是打量小三的目光了。
这个时候,谁也不会相信明歌是章叔的小三,他们深切觉得,明歌就是首席大人的远方亲戚。
让明歌更惊讶的是,她的驾驶证也被李斯弄好了,没用她去学习去考试,秘书直接将装有驾驶证的信封给了她,说是首席官先生要交给她的。
秘书一走,同事们全都围到了明歌的桌子前八卦的眼睛忽闪着询问明歌信封里是什么东西,该不会是钱啊银行卡之类的东东吧。
明歌自己也好奇,她拆开了信封,就看到了里面的驾驶证。
那一刻的明歌实在感动啊: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她本人都没露脸过,驾驶证就办了下来,简直不要太爽。
经过这几次事件,众人看明歌那目光简直是各种的敬畏谄媚啊。
曹美玲和陈鸣也申请了调组,简直一刻也呆不下去了有木有。
组里如今有个项目缺人手,这两人的调离,组长只同意了一个。
曹美玲和艾小妮一样,去了出差机会多的项目组,而陈鸣只能等项目组招了新人或是这次的项目完成才能离开。
陈鸣也听了别人说了那天首席官大人和明歌互动的事了。
明歌竟然是个富二代?
他简直不能相信,某次休息的时候,他偷偷的点进明歌的微信里看明歌以前的那些动态。
上学的时候,陈鸣在没有确定曹美玲是他女朋友的时候,钱明歌就偷偷的暗恋他。
这件事情曾经的陈鸣以为是个耻辱。
钱明歌长的胖,又不爱打扮,乡土味儿十足十足的,他知道她经常在图书馆和他“偶遇”,他也知道她经常会帮他整理桌子里的书籍,她更是拿着学习的借口经常询问他一些问题。
他心底对钱明歌这种行为实在厌恶。
可有时候又觉得能让一个女人这么想方设法的想接近他,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虽然对钱明歌极尽鄙夷,他从来没在面上表现出他厌恶钱明歌,他还因为钱明歌认识了曹美玲,和钱明歌一比,曹美玲简直就是白天鹅一般。
他开始疯狂的追曹美玲,有了真正的女朋友,他当然也不会再和钱明歌走近,在他看来,他就是个十足十的好男人。
可是现在想到自己当初舍了钻石捡了鱼目,想到明歌是首席执行官的妹妹,他的心就在一抽一抽的疼。
办公室里不知道谁说了一声,“哎呀我觉得明歌最近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哎呀真不知道她是用什么方法改变的自己,那天她坐在椅子上,我看到她的侧脸,瞬间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大美女呢。”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陈鸣一直在沉默。
下午明歌回来后,陈鸣便偷偷的打量了打量明歌,真的瘦了好多,皮肤也白了好多,脸上没有扑粉的明歌,皮肤细嫩细嫩的,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真是好看得不行。
和曹美玲在一起后,陈鸣才知道女人的好皮肤都是化妆画出来的,曹美玲每天上班之前在镜子面前磨蹭有半个多小时呢。
有曹美玲做对比,陈鸣几乎不用辨别都能看出明歌脸上没有半点的所胃隔离霜或者粉底液。
发觉明歌比以前好看了不止一星半点,陈鸣这心底更加不是滋味。
下班出了公司的时候,陈鸣在众人的指点下看到了开着一辆欧陆的明歌从公司门口呼啸而过。
他自己就是个车迷,对车况再了解不过了,这辆欧陆最低标配也得在三百万以上。
三百万,他一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攒下。
要是当初,要是当初他和明歌在一起,现在开着这辆车接受大家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的肯定是他。
这段时间,新婚的曹美玲和陈鸣一直都是冷战或者争吵的状态,别人都是新婚幸福甜蜜,陈鸣却觉得自己从新婚开始就一直是在各种烦心事中度过的,他深深的怀疑,自己和陈美玲结婚是不是个错误!
周末时候曹美玲出差,老家给陈鸣打来电话,老家那些人判刑了,因为媒体的介入,这事儿拿钱也解决不了,而且判刑还不低。
电话那头的父母在向陈鸣哭诉的同时也责备他怎么就找了那么个女人当伴娘,如今村子里的人对他家各种戳各种找事,感觉家里都快过不下去了,问陈鸣能不能想办法让他们也来城里,给人打工之类的,当个清洁工也能赚点钱啊。
陈鸣挂了电话,想到村里那些人的尖酸刻薄,又想着反正明歌离开后,空了一间屋子,不如让自己的父母亲过来住在那,然后在附近找那种保洁一类的工作,但凡在外面赚点钱也要比家里种地强。
~~~都不喜欢这个故事吗,看到大家的评论,有点怀疑我脑子最近是不是不太好,写出来的好像都不合大家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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