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勉强信你一回。如果让我发现这只是个无用的铁珠子,我立马把它扔了。”
叶栀看着男子焦急的神情,自信了他的话语,故意威吓道。
“小主子,我的小主子哎!你到底要我怎么解释,才肯相信这是一件珍贵的秘宝呢!还有,你绝对不能把它扔了,绝对绝对不能!”
男子再三强调道。
“瞧你那珍惜的神情,这确实是件祖传的珍贵秘器。我问你,刚刚你怎么随便就塞给我了?现在是不是有点反悔?想不想我退还给你?”
叶栀转动着珠子,故意地道。
“小主子,你不是不知道百廛所的规定:买物不问源,脱手不负责。在百廛所卖出去的东西,定不能退还。你想退,我还不敢收呢。这祖传秘器,你还是好好收着吧,对挡灾有大用。”男子解释道。
“哦?百廛所还有这规定?我第一次来这,并不知情,抱歉哈!”
叶栀是个初逛百廛所的新人,不太清楚百廛所的具体规定,但看中年男子和善的面容以及那些不像撒谎的话语,觉得此人没有恶意,故而致歉道。
“没事没事!只要你好好护着我的珠子就够了。我也不奢求什么,愿你平平安安地度过这场大劫吧!今天的摆摊就到这了,收摊收摊!天真冷,还是得回去喝两口小酒,去去身上的寒气。”
男子松了口气,收罗了货板上的残破秘器,准备下摊。
“大叔,谢谢你的吉言!自己多保重身体!我还有事,先走了!”
叶栀收好珠子,受了男子发自内心的祝语,对他拱手谢道。
出了这个摊子,叶栀沿着男子先前的指示,往东南角穿过几间摊铺,来到了那家专售草药的摊子。
看守草药摊的,是个年满不惑的汉子,方脸宽额,剑眉浓眼,缨枪鼻,红刀嘴,一脸正相。
“你好,我来这采买几株草药。”叶栀从怀中掏出黄纸,递给那个正襟危坐的汉子。
汉子接过叶栀递来的黄纸,揉捻着髭须,点了点头,直身去药架上抓货。
“原本是六百两金子,不过念咱们是第一次买卖,这笔药钱免了。”
汉子叠捆好草药,扎了条用动物毛羽搓成的毛绳,递给了叶栀。
“六百两金子?这是什么神仙草药?居然那么贵!”
叶栀听到药价,不敢第一时间去接那包草药。
“这是驱散“巫殃”邪气的珍贵草药,以及一些罕见的,调补身子的植株。我没按单方上的要求抓药。单方上列举的药材,药性太低,难以彻底驱逐入体的邪气,还易给人留下病根,不推荐煎服。”
汉子折好黄纸,将它递还给面前的小孩儿。
“价值六百两黄金的珍惜药材,你舍得免费交予我吗?”
叶栀迟疑着,没有伸手去提草药包。
“六百两金子有什么用,搁手里还不是嫌重。小子,收下吧,就当是我给你的报酬,拯救庆州生灵的报酬。”
汉子甩了甩草药包,示意叶栀收下。
“拯救庆州生灵的报酬?你凭什么觉得,我能拯救庆州生灵?”叶栀接过草药包,系在手腕上,异惑地道。
“从你的身上,我看不到具现化之因。想必你就是那个被叶家抛弃的小少爷、庆州的救城者吧。只有那个小少爷,才会摆脱庆州城内无所不在的具现化之因。也只有那个小少爷,才能修正庆州城的具现化之因。”
汉子明显欲与叶栀交流。他伸手,示意叶栀进摊铺入座。
“你们为什么相信我是庆州的拯救者?我到现在还不信自己拥有拯救庆州的能力。”
叶栀提着药包,随着汉子的示意,进摊入座。
他知道眼前的汉子,肯定知晓着什么东西,所以想从他身上打听一些事。
在不久之前,叶栀还打算放弃拯救庆州的允诺,带小萝莉私逃出庆州界域,远离灾祸的袭扰。
“为什么?可能这就是具现化因果的冥冥感应。从你的身上,我看不到具现化的因,却感应到了终会落出的具现化之果。庆州内存着的具现化之因,就是为了诞出你身上的终落的具现化之果。这种具现化之果,我讲不出来。”
汉子边沏一壶芳茶,边说道。
“具现化之因?难道是种植进生灵内的死气?”叶栀问道。他不确定,眼前的汉子是否知道死气一事。
“用你们人类的话讲,这段具现化之因,就是死气。本来因果无法感触。它们存在于我们这些生灵所无法理解的领域。可是,有人使用了因果类神启。
那人将那个领域内生发出来的因果,引入到这片留存生灵的生命领域,并将其具现化,强制种植进该领域某一范围内的所有生灵体内。
这些进入到该领域范围,并被具现化的因,就叫做具现化的因。”
“我们人类?因果类神启?领域?具现化的因?”叶栀找出了几个关键词。
“我不是人,我是只大妖。不止我不是人,百廛所深处的所有其他摊主,也都不是人。它们全是化为人形的妖魔。这百廛所深处,若现在失了你这个人类,便完全是妖魔的乐园。”
“妖魔的乐园?这是人类的领地。你们这些妖魔,侵占了人类的领地。”
“这是住持赐予我们的暂住地。我们原先设立在庆州的妖魔之地,已经毁灭了。
一些死灵体从那里诞生,摧毁了我们的地盘。我们走投无路,只能投靠住持。
住持心善,在百廛所深处,创制了一片空间,收留我们这些逃亡的妖魔。
你的脚下,就埋着一座空间阵法。那里,是我们这些妖魔的新巢。”
“住持?那是谁,居然能够创制空间?难道他就是那个拥有顶阶神启的神启术士?沉尸地的建造者?”
“涉及住持的话题,你勿需多问,只需保持敬仰。
住持,是你们庆州范围里,唯一一位堪比神明的存在。
就算是八百多年前的那位,也难以望住持之项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