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宋娟早早就上了床。
这会儿的半坡村,并没有通电。就算是乔家镇,也只有公社那边接通了线路,至于别的地方,都是没有通电的。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这是宋娟从未体验过的生活方式。
炎炎夏日,没有空调的夜晚,是真的煎熬。
而这蚊帐,又是那种比较厚重的纱帐,透气性不要太差。
不挂蚊帐,倒是能享受偶尔从窗口吹来的夜风,可若是不挂蚊帐,那就得喂蚊子。
两害相权取其轻!
宋娟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天光大亮。
宋来福和李桂兰都已经不在家里,而是去了山上干活儿。
虽然有儿子们的孝敬,不用挣工分,小日子也能过得挺滋润,但二老明显是闲不住的人,干起农活的利索劲儿,比村里很多小年轻都要厉害几分。
倒是宋娟,一直都是个吃闲饭的。
“这是脱离群众啊!”
宋娟总算知道前身为什么死了多年,也都会被人挂在嘴边念叨。
日子过得太舒服,结局很惨,妥妥的经典反面教材。
不过,宋娟也没打算改变什么。
前身是个娇气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而宋娟也是差不多,她在城里长大,农活儿什么的,只在书上和影视剧里看过,真要让她动手,那绝对是要出洋相。
穿好衣服起床,宋娟在灶房的锅里看到了李桂兰给她留的早饭。
一个鸡蛋,一碗小米粥,还有一个白面贴的饼子。
家里自己做的咸菜放在灶台边的碗里。
宋娟就着小咸菜,吃了那一碗小米粥,已经差不多饱了。
鸡蛋和白面饼子依旧放在锅里。
出门看看自家养的两只老母鸡,食槽里还有麦麸拌的野菜,宋娟也就不再管这两只老母鸡。
家里的两只老母鸡现在下蛋还是很勤快,基本上每天都有。
不过,现在还不到时间。
至于老宋家东边的猪圈里喂着的两头小猪,宋娟去瞅了瞅,看到石槽里干干净净,她也就找了一把镰刀,背上背篓,准备去割点猪草回来。
割猪草这会儿,前身偶尔也是会做的。
只是,每次都是走过场一般。
别人都是割结结实实一背篓的猪草,而前身都是蓬蓬松松的猪草装一半,其余的时间,就是在山上弄些花啊草啊的。
老宋家的院子里,可是有专门的的一个角落被前身用来种花。
什么野山茶花、野百合、黄芩之类的,只要前身觉得好看的,都会弄回来栽种。
在别的人家,若是家里的娃儿这么做,怕不是早就一顿黄金条子抽上去了。但在老宋家,却是没人管的。
宋娟背着背篓,刚出门,就遇到了同样背着背篓的赵美兰。
“娟儿!”
赵美兰从后面追上来。
宋娟回望了这个明显是故意制造偶遇的前身好闺蜜一眼,没好气地开口:“干啥?”
“娟儿,你还在生我气啊?”
赵美兰见状,顿时露出一副委屈巴巴的表情。
宋娟哼了一声,没接话。
她可是融合了前身记忆的,怎么会不知道赵美兰打什么算盘?
以前的时候,前身出来,总会带着什么好吃的。
赵美兰自然也就能从前身这里捞到一点好处。
但宋娟不是前身,虽然被自家爹妈教育不能跟赵美兰闹掰,但她却不会再给赵美兰带吃的了。
眼见宋娟不搭理自己,赵美兰也不气馁,依旧跟宋娟走在一起。
而就在两人转到村后水库大堤上时,赵美兰忽然压低声音叫了起来:“娟儿,你看,王振华!”
宋娟听到赵美兰的话,顺着她的目光视线看过去。
视线所及,一个男生,身形瘦长,穿着一身白色的短袖衬衫,军绿色的长裤,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四方脸,浓眉大眼,白净面皮,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不得不说,这王振华的卖相是真的不差。
至少,在这个年代的审美中,王振华的样貌是相当能拿得出手。再搭配那一副眼镜,妥妥的知识分子形象。
看到前身心心念着的王振华,宋娟总算是能了解前身为什么会失了智。
可惜,宋娟不是前身。
她的审美跟这个年代很有差异。
反正,像王振华这样的四方脸,不是她的菜。
也不知道那地主崽子谢文毅又是怎么个长相。
宋娟忽然很想看看那个在剧情里成为前身丈夫的男主。
当然,她仅仅是好奇,并不是对谢文毅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事实上,就算是谢文毅将来注定要富甲一方,宋娟也不会往谢文毅跟前凑的。
谢文毅的身世,注定了宋娟不会跟他有交集。
再说了,以宋娟的穿越出身,将来赚钱是肯定的。即便是不能富甲一方,但也绝对能做到不差钱。
毕竟,宋娟从来都不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
她,更习惯于咸鱼躺平。
奋斗?
呵呵,累死累活一辈子,也创造不了什么造福人类的壮举。既然本身就是草芥一样的人,那么,就别整什么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的说辞。
毒鸡汤,还是留给有野心的人吧!
宋娟瞅了眼王振华,便不再关注。
“娟儿,你咋了?”
“那是王振华哎,你以前……”
“赵美兰,你少在这里信口开河,我告诉你,造谣是犯法的!”
宋娟觉得前身就是个脑袋有包的。
就王振华这身板儿,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一天挣到的工分,怕不是连村里的妇女都比不了。
就这样的人,等到年底结算工分的时候,怕不是连自己的口粮都赚不够。
这样的男人,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个绣花枕头。
“娟儿,你这是不喜欢王振华了?”
“我都不认识他!”
宋娟再次冷哼一声,盯着赵美兰,面色冷厉,“赵美兰,你要再在我面前提这个人的名字,咱俩就真的绝交!”
说完话,宋娟走得飞快。
她昨儿才说了自己长大了,今儿肯定得好好表现一下。而这表现,就从割猪草开始。
她要割满满一背篓的猪草!
赵美兰看着宋娟走远,嘴角扬起。
虽然不知道宋娟为什么这么说,但对赵美兰来讲,只要宋娟不对王振华有什么念想,那么,在半坡村,就属她跟王振华是最般配的。
虽然知青点也有女知青,但那些女知青,一个个的长得还不如她呢!
赵美兰快步去追宋娟的同时,心里已经在盘算,要怎么跟王振华拉近关系。他可是打听清楚了,王振华是大城市来的。
而从王振华的穿着来看,王振华的家里肯定不差。
只要能嫁了王振华,她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等王振华回城的时候,她就能离家里那些人远远的,再也不用给他们当牛做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