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枭开车来到一个十分偏僻,没有牌匾的小屋子。
小屋子破破烂烂的,毫无装修可言。
这里的老板穿着拖鞋,身上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道士服装,看到叶枭来了,眯着眼问道,“你要买什么?”
“血朱砂,灵符纸!”
叶枭准备画一张禁魂符,这是一种十分高明的符文,可以禁锢魂魄。
他打算,等找到叶百灵后,先用达天鼓将千年狐妖的残魂从叶百灵的身体里逼出来。
再用禁魂符将千年狐妖的残魂禁锢在符文中。
最后让叶百灵吸收千年狐妖的残魂。
千年狐妖足足一千年的寿命,这可不是白活的。
叶百灵若能吸收千年狐妖的残魂,就拥有千年狐妖一千年的记忆。
这对于叶百灵来说,受益无穷,是一场天大的造化。
老板听到叶枭要买的东西,微微一愣,睁开柳叶般的眼睛,一脸诧异的看着叶枭。
他好奇问道,“你要的这两样东西,都是画符用的,难道你小小年纪,会画符?”
当今社会,灵气稀薄,武者少之又少。
符师,阵法师,炼丹师等等,这些都属于特殊武者,更是少之又少。
叶枭小小年纪,就会画符,的确让人吃惊。
叶枭在龙狱中有一个师父,名叫离阳子,是一名天师。
天师,不同于市面上所见到的那些道士。
天师是几百年才出一个的修道奇才,是道士中金字塔尖的人物,受万人敬仰,威震一方!
叶枭在龙狱五年,离阳子倾囊相授,叶枭不负他的期望,将他毕生所学,尽数收入囊中。
换句话说,叶枭现在道法精深,玄术称奇,虽无天师之名,却有天师之实。
画符对叶枭来说,只是小意思,不足称奇。
叶枭懒得跟老板废话,开口道,“我有急事,你能帮我搞到这两样东西吗?”
老板开口道,“血朱砂和灵符纸,我这里都有,血朱砂算不上珍惜之物,不过,灵符纸却是难得的宝贝,你想买,得出血。”
叶枭直截了当道,“你就说多少钱?”
老板开口道,“一口价,八个亿,不还价。”
如果画普通的符文,质量稍微好一点的黄表纸就可以,价格不贵。
叶枭要画的禁魂符,神秘莫测,威力不俗,必须得用灵符纸。
要想制成灵符纸,首先要取三百年以上的金丝楠木树皮,再将树皮放入聚阴阵中滋养半年以上,这样,树皮内就浸满了灵气。
再将金丝楠木加工,做成灵符纸。
现在,要想找到灵符纸,的确不容易,物以稀为贵,一张灵符纸的市值在三个亿左右。
眼前的老板,看出叶枭急需灵符纸,狮子大开口,一下子要了八个亿。
简直把叶枭当成冤大头。
“奸商!”
叶枭瞪了老板一眼,在心里暗骂一句,拿出一张银行卡,摔在老板面前,高声喝道,“这张卡里有十个亿,用最快的速度给我找到血朱砂和灵符纸,我要质量最好的,如果质量不让我满意,我就砸了你的店。”
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而已,还是叶百灵更重要。
八个亿的价格已经够离谱了,没想到,叶枭拿出十个亿。
老板顿时喜笑颜开,把叶枭当成他的财神爷,立刻去取灵符纸和血朱砂。
五分钟后,两样东西递到叶枭面前。
叶枭仔细检查了一下,这两样东西质量都是上品,这个老板不怎么样,东西真的不错。
他带着东西转身就走。
老板笑嘻嘻的大喊道,“罗盘,符纸,桃木剑等等,我这里都有,咱们加个好友,以后你需要什么,就来找我,咱们常联系。”
他把叶枭当成冤大头,想继续卖给叶枭东西。
叶枭讨厌他的奸商嘴脸,没有理他,快速消失不见。
五分钟后,他来到一处偏僻的竹林,这里几乎没有人。
他坐在凉亭的石桌前,取出人皇笔,血朱砂和灵符纸。
画符之时,心要正,意要凝,气要匀。
叶枭长吁一口气,眼神中爆射出一股精芒,整个人沉浸在一种超然物外的“忘我”状态,似乎与天地融为一体。
调整好状态后,他拿出人皇笔,蘸着血朱砂,在灵符纸上画符。
画符,看起来很简单,就是在符纸上画出一道道条纹而已。
实际上,每道条纹下笔用力的大小,笔锋和真气之间的配合等等,看似简单,实则很难,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差错,错一点,将功亏一篑。
如果别人来画符,一定是一脸凝重,愁眉紧锁,战战兢兢,就像是解一道十分困难的数学题似的。
叶枭画符的时候,脸上云淡风轻,下笔迅速,仿佛画符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并且,他的符文画的又快又好,挑不出任何瑕疵。
这要是被别的符师看到叶枭画符时候的状态,非得对叶枭畏之如神不可。
十分钟后,灵符纸上多出无数密密麻麻的符文,禁魂符已经画好。
与此同时,陈龙象打来电话,开口道,“我已经锁定了叶百灵的位置,你按照我给你的电子地图去追。
还有,直升机带着达天鼓已经飞到你附近,马上就到。”
紧接着,陈龙象发来一张电子地图,再之后,叶枭听到了直升机的轰鸣声。
叶枭目前的位置,不是市区,不过,周围还是有少量的民房。
直升机降落很麻烦,索性,飞行员降低飞行高度,再把达天鼓从飞机上抛下来。
达天鼓是一座半人高,直径为两米的金色战鼓,鼓皮用千年犀牛精的牛皮制成的,再配合各种宝物,才拥有克制魂魄的能力。
叶枭将达天鼓放入空间戒指中,点开陈龙象发来的电子地图,一脚油门,绝尘而去。
他将汽车的速度提到最快,一路上飘逸,甩尾,连连超过公路上行驶的汽车。
把一辆小轿车硬生生的开成了一辆高铁。
二十分钟后,他到达目的地。
这里是上都郊区,是一片别墅群,远离市中心,上都的中等富人会选择在这里居住,虽然距离市中心偏远,好在房价相对便宜,舒适。
叶百灵是大明星,在上都租了八栋别墅,每栋别墅都住几天,这样,可以避免狗仔队的追踪。
叶枭之前来过这里,对这里轻车熟路,将车子停在一旁,快速朝着叶百灵租住的别墅跑去。
他刚刚跑到门口,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叶大哥,你怎么来了?”
叶枭转头,定睛一看,竟然是叶百灵!!!
此时,叶百灵穿着一身运动装,浑身大汗淋漓,像是刚刚晨跑回来。
叶枭有些发蒙,按照他的判断,此时的叶百灵,应该已经被千年狐妖给控制了,千年狐妖正在融合叶百灵的肉身。
现在看叶百灵,怎么跟没事人似的?
难道是叶枭判断失误?
又或者,叶枭来晚了,千年狐妖已经占据了叶百灵的肉身。
难道……眼前的叶百灵,是叶百灵的肉身和千年狐妖魂魄的结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