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端着泡好的杯面返回,却发现座位上多了一人。
那是一名干瘦的男人,他戴着一副冒着蓝光的眼镜,穿着一件褐色的呢子外套,不留胡须,头发也十分稀疏。
眼镜男坐在了靠外侧的位置,正对着召潮司,他的眸子隐约散发出奶白色的异彩,眼神藏在眼镜后方,不知是友善还是凶恶。
刘易斯倒吸一口凉气,她下意识地认为男人是防剿局的猎人,默默端着杯面走了上去,走到眼镜男的身旁时,眼镜男突然站起身,腾出了空位。
自始至终,召潮司都紧盯着眼镜男的一举一动,男人起身时,她从牙缝中发出了“呜噜噜”的低吼。
相比于紧张的二人,孙必振倒是非常冷静:他饿得难受,对眼镜男并不关心,捂着肚子瑟缩在座位上。
刘易斯站在原地,眼神飘忽在眼镜男和召潮司之间,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动手,但她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细思之下,刘易斯做出了决定:不如先吃饭。
刘易斯从眼镜男腾出的空位处走进了座位内侧,用余光警惕着眼镜男,缓缓坐下,将热气腾腾的杯面放在了桌上,轻轻推给了孙必振。
“给,快吃吧。”
孙必振接过杯面便吃,他饿得厉害,泡面烫得他连连吸气,但他还是一大口一大口地吃着。
眼镜男坐回了原处,缓缓开口了。
“三位,来西北有何贵干?”
眼镜男的眼神像空气中的丁达尔效应,透过蓝色眼镜,直指向召潮司,显然,眼镜男很清楚这趟列车上最具威胁的人是谁。
没等刘易斯开口,孙必振便抢答道:“看病。”
听到“看病”二字,眼镜男的眼神瞬间变得缓和了,他的视线缓缓挪到了孙必振身上,一种介乎同情和蔑视之间的情感在他眼神中流动。
“看病?看什么病?是要治你的六指吗?”眼镜男指着孙必振的手问。
遭遇郁刃司之后,孙必振的双手被切掉了手指,随即又长出了十二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孙必振摇了摇头,“六指是小问题,关键是,我的炁脉断了。”
眼镜男动作僵硬地转动脖子,四下看了看,确信没有旁人在听,接着问道:“怎么回事?”
孙必振一边吸溜杯面,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脖子:“一个大祭司把我的头砍了下来,商京的疯医给我接上了,唯独炁脉没有接通。”
眼镜男缓缓点头,他僵硬的动作不像是故意为之,更像是某种习惯。
“你呢,小姑娘?我看你从上车起就戴着口罩,你也有什么疾病吗?”
刘易斯不由得心头一惊:对方从他们上火车起就已经暗中观察了,可她居然没有发觉。
看着眼镜男苍白的面容,刘易斯淡淡地回应道:“并没有,我只是习惯戴口罩。”
眼镜男行动迟缓,而且格外在意疾病相关的话题,刘易斯怀疑此人是黄金教的信徒,于是继续说道:“我们没有敌意,但……您怎么称呼?”
刘易斯只把话说了半截,她想套出对方的名字,但眼镜男看穿了刘易斯的想法。
“你们没必要知道我的名字,叫我‘先生’就好。”
“好的,先生,我想知道您在替谁工作?”刘易斯小心地发问,生怕触及到对方的逆鳞。
眼镜男没卖关子,开门见山地说:
“我是鎏金司的信使。鎏金司无意兵刃相见,任何抵达申国西北的异教徒都会得到相同的对待,无一例外。”
刘易斯暗自松了口气,虽然来者是异教徒,但也比遇见防剿局的调查员要好。
地狱密教的总数不会超过二十,其中要数五大密教最为强盛,分别是信奉铸匠的拜火教、追随“讲师”的科教、供奉戏武神的武神祠、信仰残面的兄弟会,以及膜拜黄金王的黄金神教。
黄金神是司掌疾病的神只,黄金教的信徒无一例外都是病患,其中多半都是绝症患者。黄金教认为肉身病弱,羡慕黄金永恒,于是将神明比作黄金,渴望在黄金王的庇佑下脱离疾病折磨、获得金身不朽。
地狱神祗反复无常,但黄金王用足够的诚意回应了祂的信众:只要皈依黄金神教,疾病带来的苦痛将彻底消失。
对于绝症患者而言,即使前一刻还躺在IcU里,只要得到黄金王的神恩,下一刻就能站起来跳哥萨克舞。患者病得越重,得到的赐福也就越多,甚至能够获得超自然能力,也就是掌握“润”。
但凡事皆有代价,神恩也不例外。
黄金王能消除病痛,却会彻底抹杀疾病治愈的希望,除非叛教,否则,拜入黄金教的病人绝计无法康复,他们会陷入长时间的“回光返照”,在直达死门的高速公路上狂奔。
即便如此,仍有大量病患投入黄金神教的怀抱,毕竟,病急乱投医的人比比皆是,何况是失去全部希望的绝症患者呢?
眼镜男就是黄金王的信徒,他瘦弱而苍白,仿佛随时都可能倒下,但浑身上下又透露出一种诡异的坚韧,这正是黄金王信徒的典型特征。
刘易斯根本不想和黄金神教的人打交道,她生怕被传染上什么古怪的疾病,但为了不惹出麻烦,她尽可能保持着礼貌,客客气气地说:
“先生,我们只想坐车到西口,到了西口我们就下车。”
“为什么要在西口下车?众人都知道疯医出没于西京。”眼镜男问道。
刘易斯迟疑了片刻,她在思考是否要实话实说,思考再三,她决定撒个小谎。
“这纯粹是通勤问题,我事先买好了车票,琥珀教的宗旨是不退不换,我们也没办法。”
说着,刘易斯从包包里掏出了三张地狱巴士的车票,展示给对方。
看到物证,眼镜男满意地点了点头,动作僵硬地将脑袋转向了召潮司,改换语气,说道:
“如果你们没有撒谎,那么,鎏金司欢迎你们来到西口。注意,按照我司的规定,如果想进入疱疹平原,你们必须在平原上光脚行走——只要光着脚,鎏金司就不会加害你们。”
留下这个古怪的要求后,眼镜男起身便要走,但刘易斯赶忙叫住了他。
“等等!”
“还有什么问题吗?”眼镜男像一尊雕像般站在原地,干瘦的面颊上渐渐浮现出一丝不悦。
“您请稍等,出门在外靠朋友,我想麻烦您替我给鎏金司献上贿赂。”
说着,刘易斯在身侧的背包里翻找起来,很快便取出了一个小药包,这药是李德送给她的。
大师兄李德虽然不能亲自带孙必振前往西京,但还是给予了最大的支持,他不但提供了出行必须的钱款,还送了刘易斯一批价格不菲的灵药。李德特意叮嘱刘易斯,一路上遇到异教徒,可以用灵药上下打点,这叫“礼多人不怪”。
面对刘易斯的贿赂,眼镜男却屹然不动,非但不为所动,声音里甚至透露出一丝恼怒。
“你认为能够贿赂鎏金司?”
“误会,您有所不知,在商京,我们管礼物叫贿赂。”刘易斯又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
听到这句话,眼镜男瞬间转换了语调,面无表情的瘦脸看上去也和蔼了许多。
刘易斯心里清楚,这份贿赂多半到不了鎏金司手里,但她想要的就是这个:黄金教门内人数众多,鎏金司就算有千手千眼也管不过来,只要拿下分管此地的小头目,就可以在黄金教的地盘上畅通无阻。
“一点点灵药,孝敬给鎏金司。”刘易斯学着李德的口气说道。
眼镜男动作迟缓地接过了包装,将其凑到鼻子旁闻了闻,露出了一个难以察觉的微笑。
沉默片刻后,眼镜男说出了刘易斯最想听到的一句话:
“哎呀你看看你,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其实,眼镜男的原话是“我不保证鎏金司会收下这份礼物”,但意思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