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鸟禽
大恒,京鸟山。
山峰陡峭,直插青霄,云雾缭绕半山腰,半遮半掩。
黑尾大勾领着丰年虫与凿船蛆,一行三兽,沿着山峦攀援而上。
越往上,气候越加寒冷,风雪交加,仿佛从四面八方呼啸而来。
初开始时,以三妖的体魄,经受风雪,轻而易举,可到了一半,越过云雾后,雪花飘洒,风吹而来,一股冷气穿过肌肤,仿佛能够直插五脏六腑。
终于到了一处能够歇脚的山洞,三妖过去,落在洞府之中。
双臂环身,瑟瑟发抖,或双手不断揉搓,摩擦生热。
黑尾大勾双手放在嘴巴之前,哈出一口气来,“龟爷所说的地方也不知对不对,前两个地方,都是险恶去处,穷山恶水,不见人迹鬼踪。”
大恒妖患渐多,它们在水中能够碰到开了灵智的水妖,在岸上还能遇到岸虎豹豺狼等启了智的走兽,这些游鱼、走兽实力顶多在未曾灵气入体的化妖境。
黑尾大勾和丰年虫、凿船蛆,能够敌得多,并且用武力胁迫,‘和善’地问出一些路径来。
除此之外,三妖偶尔还会碰上人族,并且向其打听去处,为了消踪隐迹,问话之后顺便加了一顿餐。
在它们眼中,人族和众多妖族并无不同,至于大王,那是妖王,可非人族。
丰年虫往石洞之中望了望,长久在水底生存,它们皆有一双能刺破黑暗的眼睛。
“黑尾哥,这座洞穴似乎很长,而且还往上不断延伸,咱哥仨不如沿着这洞穴走,说不准能够抵达山顶!”
三妖两月以来,同甘共苦,领着一些小妖过来,感情非比寻常。
黑尾大勾实力最强,跟随鳄将军潜伏于蟒王之侧,地位不低,乃是名副其实的二把手。
丰年虫和凿船蛆实力较弱,在黑尾大勾面前,自是以小弟称。
黑尾大勾沉吟半响,点点头,“寻常风雪不可能有这般威力,估计外面是山顶妖族所布下的法阵。
既然此处有着洞穴,不妨一路上前,一探究竟。”
“大王此次派遣我等过来,乃是为了和妖物结交。
咱们野泽之中,最缺阵法传承,此次过来,说不准还真踩到了狗屎运!”
凿船蛆是一细长条的瘦竹竿,其天赋神通乃是用脑袋冲刺凿穿,速度不算快,但杀伤力惊人。
“合该咱哥仨立下大功。
若非我哥俩跟随虾爷,开智较早,恐怕大王还记不得咱。
水域之中,眼馋此次任务的半妖不在少数哩!”
三妖打定主意后,往这座洞府中钻,还未行几步,一伙浑身羽毛,肋生双翅的半鸟禽妖过来,将三妖拦下。
“来者何妖!”
为首一妖手掣妖叉,厉声呵斥,问道。
黑尾大勾点头哈腰,久当暗子,历练之下,察言观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早已熟稔。
“这位妖兄,我等乃是水族之妖,我家大王派遣我等前来,寻找同族,因此这才攀登上山。
还请妖兄向贵大王禀告。”
为首那只一身暗红羽毛的小头目打量一眼三妖,并未为难,“暂且等着,我去通报。”
若是人族,小头目一枪撂过去,当场杀掉,但同为妖族,虽说不上同气连枝,可皆受人族修士压迫,至少能减很多敌意。
如今天地,可早不是上古时代,诸族争霸的时代了,而是人族独树一帜,独领风骚了。
等待一会儿,那鸟妖折返回来,先搜了搜身,得来一封信,几块肉,几颗丹药。
信封乃是张顺亲手所书,装在身上两三月,还没寄出一封。肉乃是猎杀所得,以此果腹,几颗丹药乃是老龟所炼,用以补足灵气损失。
除却地脉之外,天地之间,可无灵气弥漫啊。
“跟我来罢!”鸟妖扬起脑袋,转过身来,有些高傲道。
包围过来的鸟妖各自煽动起翅膀,而浑身无翅的黑尾大勾等妖,只能凭着双腿,加快速度奔跑。
鸟妖头目令六名手下各自拽着一条胳膊,拉着三妖前行。
“有劳了。”
黑尾大勾抱了抱拳,一板一眼,很是规矩。
吊在半空,顺着洞口,不断上行,不多时,到了山顶。
出了洞口,眼前豁然开朗。
和黑尾所想的完全不同,此处别有洞天,并非是冰雪覆盖的天地,而是温暖如春,有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倾覆如盖。
树上筑有极多鸟巢,如同结下的一颗颗果实。
有鸟禽来回飞舞,诸色混杂,五彩缤纷,极为绚烂。
天幕之上,有一层光幕笼罩,光幕之外,似能见白雪纷纷,这里布置有大阵,隔绝内外,在外面压根无法看到阵内光景。
若说野泽之中,乃是水族妖庭,那么此处便是鸟禽巢穴。
黑尾大勾等三妖被鸟禽拎着,直抵此树顶端。
树顶乃是一座硕大殿宇,雕镂凤皇之图,高十数丈,巍峨耸立。
水族崇龙,禽鸟尚凤,走兽敬麒麟。
上古之时,三族乃是屹立于天地之巅的种族。
黑尾大勾三妖跟随着走入门内,尔后瞧见凤王座之上,头戴凤冠,身穿大帔。
并非是半妖之相,而是彻底化作人形。
面容精致,一张鹅蛋脸上点缀着柳叶眉,丹凤眼,翘琼鼻,樱桃嘴。
气势压迫,黑尾大勾忙不迭俯下身子,“见过大王。”
坐在首座之上的女子充满贵气,声音威严,“尔等来自水中,莫非是东海?”
黑尾大勾并未避讳,“我等来自大野泽,奉我家大王之命,寻觅妖族同道。”
女王身侧站着一名老妇,满头银丝,手拄拐杖,面容苍老,佝偻着腰,肤如树皮般干枯,听到此言,皱了皱眉道:
“大王,大野泽在我京鸟山之东南,府中典籍有所记载,数千上万年前,我鸟禽与水族尚有来往。
府中典籍有所涉及,野泽之地,上古繁盛时,能和东海之滨相提并论。
乃是唯一不尊东海之令的水族。
如今灵脉应当还未彻底泯灭,有着水妖遗存。”
凤王高坐王位,眸子一闪。
久居凤巢,还从未有异族它妖前来。
黑尾大勾双手呈上信件,“大王,此乃我王亲手所书之信,令我交予大王。”
“呈上来罢。”
一名半妖侍女接过手来,上呈过去。
凤王身侧老妇为防其中有诈,先手揭开,这才递去。
凤王右手一招,信封悬浮空中,飘到面前。
‘好一手字!’
这是凤王见信第一印象。
鸟禽之族,和水族所用文字相同,千万年以降,并无变化。
信中所书,多为客套寒暄之词,说了如今人族势大,视妖族为魔,我等妖族应当同气连枝等等。
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拉近关系,最好建立共同敌人。
另外张顺还说了好处,彼此互通有无,互通消息,对于了解天下,对于自家巢穴发展,裨益不小。
凤王看罢,递给身侧妇人。
见字如面,从书信中看,那所谓的野泽妖王,应当是一位脾性甚好的大妖?
如此说来,并非不能结交。
身份仅次于凤王的妇人问道:“你家大王,可曾化形?”
所谓化形,自非化作半妖,而是金丹化形。
黑尾大勾恭恭敬敬,模棱两可道:“我家大王天生化形。”
谁让你没问清楚?
黑尾大勾可是看得出,这两位大妖,若不出所料,可是金丹之境!
自家野泽之中,自从陵鱼王大人故去,再不见金丹啊。
天生?
妇人聚音成线,“大王,天生化形,我只在典籍之中见过,应当是天赋极高的种族。
数年前,人族修士前来,若非我族护族大阵尚在,恐怕我等罹难,不可避免。
人族修士视我妖为仇雠,妖族之间,确实应当彼此相助。
而且我族只在京鸟山附近,许久不曾入世,听闻如今人族如三百年前,祸患渐起,也该出去瞧瞧了。
与它地之妖相交,好处不小。”
凤王微微颔首,望向黑尾大勾,“你家大王所言甚是,我等妖族理当同气连枝才是。”
“本王且修书一封,派遣臣僚,与尔等同归,递信辞以示好。”
黑尾大勾和丰年虫相互一视,“尊大王令。”
凤王笑道:“贵客远来,岂能不摆宴以待?
我族有鸾酒,有狩猎所得虎豹豺狼之肉,不妨同吃同饮。”
酒宴摆开,凤王王庭之中,诸多臣僚前来,分列而坐。
黑尾大勾扫过一圈,确实没再发现完全化形的金丹大妖。
‘我家大王和绛蛸大人同样是两名金丹。’
方才凤王可是说了,要派遣鸟禽前来,还得趁早禀告才是。
诸多鸟兽见黑尾三妖,不断上下打量。
凤王举起酒觞:“听闻龙宫珍宝极多,伱家大王书信之中,多有溢美之词。
称能与我族易货易物,可否与我说些龙宫之宝?”
黑尾大勾反应极快,心中早有腹稿,听的问话,答道:“我水族之中,有深水诸矿,炼制法器重宝不缺。
有珊瑚之群,能见到东海之景。
有藏书阁楼,纳上古遗书。
另有灵器镇族,名为白龙……”
黑尾大勾多少有些夸大之词。
“哦?灵器?”
纵是鸟族家底比于野泽厚了些,但实际上,相差并不悬殊。
它们所遗传下来的灵器,破损的破损,毁坏的毁坏,灵器所剩无几,只一两件而已。
其中一件不知传承了多少年,受损之后,品秩仍达到了灵器!
若是巅峰,真不知其品秩,能够达到什么水准。
要知道,灵器的锻造,除却需炼器师外,还需要上等的锻器材料。
以寻常铁石,如何能够炼出上等物?
黑尾大勾脸不红气不喘,接着夸耀道:“听说我族那件白龙,乃是上古时代遗物……”